为什么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只能签一个
简单来说,很多朋友在签合同时会碰到一个情况:对方要求你同时提供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,但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常常会告诉你,这两者通常只能签一个。这背后的核心原因,是为了避免担保责任的重叠,防止同一笔风险被重复担保,从而控制风险、简化流程。
为什么银行不愿意同时开两个保函
我们可以把保函想象成一份“保证书”。银行开保函,就是用自己的信誉为你做担保,它自己也要承担风险。
第一个原因,是责任范围有重叠。履约保函是保证你把整个合同从头到尾好好完成。预付款保函呢,是保证你把人家提前给的一笔钱,老老实实用在合同规定的事情上。你想想看,如果你挪用了预付款,那很可能就没办法好好完成合同了,这就同时触发了两个保函的索赔条件。对银行来说,这就等于为一件事可能付两次钱,风险放大了。
第二个原因,是管理起来太复杂。两个保函会有各自的金额、各自的有效期、各自的索赔条件。比如,履约保函的金额通常是合同总价的一个比例,而预付款保函的金额就是那笔预付款的数额。它们生效和失效的时间点也不一样。银行要同时监控两份保函的执行情况,跟踪工程进度和款项使用,成本很高,也容易出错。
第三个原因,是加重了申请人的负担。开保函不是免费的,你需要交保证金或者支付担保费。同时开两份,意味着你要压更多的资金或者付双倍的费用,现金流压力一下子就大了。银行也会评估你的综合负债和担保情况,同时开出两份保函,可能会让你显得“负债”过高,反而不利于审批。
那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
既然银行通常的做法是二选一,那我们签合同的时候就得动动脑筋了。
最常用的办法,是协商只开一份保函,但把内容写周全。你可以和合同的另一方(比如业主)商量,咱们只开一个履约保函,但是把保函的金额提高一点。提高的部分,就让它覆盖住那笔预付款的风险。然后在合同条款里写清楚,这个履约保函的担保范围,也包括了预付款的正当使用。这样一来,一份保函起到了两份的作用,大家都省事。
另一个办法,是调整付款方式。如果对方坚持要预付款保函,那你可以谈谈,能不能减少预付款的比例,或者把预付款的支付和某个明确的工程节点挂钩。比如,先付一小部分启动资金,等看到初步成果了再付下一笔。这样对方的风险小了,可能对预付款保函的执念也就没那么强了。
实在不行,还有替代方案。现在除了银行保函,还有担保公司开的商业保函,或者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,它们的灵活度可能更高一些。你可以多问问,看看有没有其他合规的担保形式能满足合同要求,又不会让你太为难。
签合同本来就是为了合作顺利,所以在谈担保条款的时候,关键是把双方的担忧都摊开说清楚,找到一个既安全又可行的平衡点。毕竟,好的合作基础,比任何复杂的担保文件都来得实在。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