买私募基金时,合同里如果写了保本或者保证最低收益的条款,这个条款在法律上通常是无效的。不过,这并不代表整个合同都作废,也不代表你没法维护自己的权益。具体怎么认定,还得看是谁做的承诺,以及当时的具体情况。

为什么保底条款常常不被法律认可

核心原因在于,它破坏了投资最基本的规则。私募基金本身是一种风险投资,赚了亏了都应该由投资者自己承担。如果有人承诺保底,就等于把投资风险从你身上转移走了,这违背了投资“风险共担”的本质。

购买私募基金,签订的保底条款是否合法

更重要的是,监管机构有明确规定。无论是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》还是行业自律规则,都白纸黑字地写着:私募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,不能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,或者承诺最低收益。这些规定虽然不直接导致合同无效,但法院普遍认为,这种承诺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,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,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。因此,在绝大多数情况下,法院会判定这类保底条款是无效的。

这种无效性体现在几个常见的承诺形式上:

· 直接在合同里写“保证年化X%的收益”或者“本金安全”。

· 管理人或其关联方私下签“抽屉协议”,答应到期回购你的份额。

· 由第三方出面,对你进行收益差额补足或提供流动性支持。

这些做法,现在在法律上都很难站住脚。

不同情况下的具体法律后果

虽然条款可能无效,但结果并非一刀切。法院会根据过错来划分责任。

如果只是条款无效,合同其他部分可能依然有效。比如,基金本身是合规设立的,管理人也有资质,仅仅因为一个保底承诺条款违法,法院通常会只否定这一个条款。投资关系可能被重新定性,比如按照实际的借贷关系来处理。这时候,你能要回本金,但承诺的高额利息可能不被支持,法院通常会参照当时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来计算利息,你的预期收益会大打折扣。

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过错更大。他们是专业机构,明知故犯,用保底承诺来诱使你投资,过错很明显。因此,即便保底条款无效,因为他们违反了告知说明和风险提示的义务,如果给你造成了损失,他们仍然需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。你需要收集好所有证据,比如合同、宣传材料、沟通记录等。

一个特殊的例外情况。有一种情况下的承诺可能被认可,那就是在投资期限到期之后。比如基金到期了,但钱一时没能收回来,管理人和你协商,重新签一个协议,承诺在未来某个具体日期连本带息还给你。这种事后为解决具体债务而做的承诺,和事前为了兜售产品而做的保底承诺性质不同,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效。

在金融市场上,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,任何写在合同里的“保险”都可能是一张空头支票。希望这篇文章能帮你更清醒地看待那些诱人的承诺。